你支持将凯旋门物业合同公示期延长并将合同包含的附件一并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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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 Date 2/14/2018 1:00 AM
Close Date 3/1/2018 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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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凯旋门全体业主及业委会常委们的公开信

      近日无意中发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将要签订的合同已在楼道公示中一周有余。公示期2.3日——2.18日零点(正月初三)。因如此重大、关乎每个业主的合同自己不知,问询很多业主,也仍然不知或不了解详情。对于公示方式与时间存在一点疑问,继而向业委会反应意见。由此产生更多疑问,以及广大业主有权知道也应该知道的事情。

       本人在业委会交流平台(微信群、QQ群)正式反应意见的文本如下:          ————————————————————

对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的看法和意见(并征询各位业主):


嫌长就看简版 :

1、公示渠道不充分

2、公示时间不合理

3、意见收集不畅通

4、民意反馈不全面

               —————————

有耐心就看详细: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公示方式的疑问

      一、几点看法

   (1)只在楼道张贴公示,却未在业委会官方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也未在其他业主网络群中进行广泛宣传,没有发布电子版。不利于广大业主查看、传阅、讨论。

   (2)公示期选择在春节前后,并在假日期间结束,容易被广大业主忽略。另,在合同公示期间,业委会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两部联系电话,一部关机,一部停机。以上这些原因必然影响公示的公信力。

   (3)对于业主意见的收集方式不够合理。要求使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并注明姓名房号合同号产权证号等并非必要的信息,造成了业主意见反馈的难度和反感,同时不能排除有些业主在书面或电邮上存在操作的困难,另外也应该广开意见收集渠道。

       二、建议

        基于以上原因,强烈要求业委会将公示期延长,至少到春节假期结束后一段时间,待各位业主生活恢复至常态后,对此合同讨论、协商,能够理解合同真实意见意愿,不急这半月一月。


       恳请业委会能给广大业主合理的回复。

————————————————————

       对于以上将公示延期的简单又合理的诉求和意见,业委会常委始终未给予正面明确的答复,也未说明不能答复的原因,而是答非所问 ,逃避问题,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指责业主反应此意见是本末倒置。甚至将我本人以及其他有同类意见的业主“踢出”业委会交流平台(QQ群),并且不给与任何理由。恶劣至极,无理至极。

          业委会群管理员在“踢出”业主后,又找“踢出”的业主私聊,声称要对其诉讼。实在匪夷所思。

        业委会对于关乎每个业主的重大合同,不进行广泛宣传,反而在公示期收集意见的时候,置业委会公布的联系电话于关机和停机状态。并且对于应属物业合同中的附件部分不予公示,是严重的有意或者无意的失职。

         业委会如将如此小范围短期的不合理时间段内的公示合同视为全体业主的通过,是对广大业主意见的强奸。

         本人在此表示严正抗议 以及 不予认可。

支持。公示方式与时间确实不合理,未进行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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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不支持。完全信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达成的合同。
Votes:
10
无所谓。怎么样都不影响过日子。
Vote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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