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内容
评选3名“巾帼建功标兵”。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龙源电力和广东龙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业绩突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忠诚事业、忠诚集团、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在企业管理、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以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为巾帼建功活动创新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协调,创新业绩,成效显著。
3.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有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敬业奉献,勇于创新及在素质提升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和谐企业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广东国电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全体人员每人有一票投票权(最多选择3项),投票时间截至2018年3月23日,逾期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