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活动目的 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在岗位上勤劳奋斗、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优秀劳动模范,为有力促进公司良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工作年限:在事务所连续工作1年以上;
工作态度: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行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
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个人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能出色完成部门及事务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做事情讲究方法;
工作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强,处理问题灵活得当,表达沟通能力强;
团队意识:与同事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团结友爱,工作上热心帮助同事,群众威信高。
二、参评对象: 各个部门员工,中层(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不参与评选
三、各部门评选人员名额: 创作部、建筑一部、建筑二部各1名;建筑三四部2名(合并评选);结构一部、结构二部各1名;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部各1名;行政及经营部(合并评1名)。(共10名)
四、5月25日截止投票,5月底公布结果及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