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委在对6项一等奖推荐项目划定时,采取投票形式,按得票数评选一等奖3项,且得票率达到2/3为通过。投票落选项目,自动降为二等奖。
2.评委在对14项二等奖推荐项目划定时,采取投票形式,按得票数评选二等奖7项,且得票率超过2/3为通过。投票落选项目,自动降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