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合铁工校党〔2024〕9 号)文件精神,第二党支部可推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今年已被推选上报的委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占用上述评选名额。